省矿业联合会以通讯方式召开五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有关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聚集,依据《浙江省矿业联合会章程》(以下简称《章程》),浙江省矿业联合会(以下简称省矿联)于4月20—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五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

      会议的主要内容:审议省矿联2021年工作总结及2022年工作要点;审议2021年财务决算及2022年财务预算报告;审议新入会会员单位;审议恢复会籍、变更会员属性、退会会员单位等4项议程。省矿联秘书处于4月20日将《关于召开五届三次理事会的通知》以及会议手册、回执表等相关材料,以快递的方式邮寄至129家理事单位。截至5月6日,收到参会理事单位回执128家(其中:副会长单位33家,常务理事单位33家,理事单位62家),回执率达到99.2%。经参会理事对会议内容审议并书面表决,4项议程全部予以通过,通过率占100%。参会理事及表决符合省矿联《章程》第四章第21条“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之规定。

      本次会议是在疫情防控情况下召开的一次理事会,得到了与会理事单位的充分理解和大力支持。对省矿联2022年的工作提出的建设性意见和建议,会后秘书处将分类汇总、认真研究,在省矿联年度工作中加以贯彻落实。

      五届三次理事会取得圆满成功,充分凝聚了省矿联“大家庭”的合力和智慧,展现了理事单位对省矿联的信任关心和寄托,在此对各理事单位表示衷心的感谢!(省矿联秘书处)

落实疫情防控规定 力减人员流动聚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