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自然资源厅:“两坚持”+“三转变”:地质灾害防治“浙”十年

 

      2012年以来,浙江省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初心,努力实现地质灾害防治从单部门应对单一灾种向多部门联动应对灾害链转变、从人防为主向人防技防并重转变、从隐患点管理向风险防控转变。目前形成了“重点隐患基本消除、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的良好局面。

      “灾害+隐患管理”

      在2020年前的“灾害+隐患管理”阶段,浙江先后出台了《浙江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浙江省地质灾害隐患点核销管理办法》等,完善了地质灾害防治法律体系,建立了浙江省地质灾害应急与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汛期地质灾害防治“五查30问”工作制度,在全国率先探索1:2000地质灾害风险调查工作,深入开展了千名地质队员“驻县进乡”行动、地质灾害防治知识进农村文化礼堂活动,防治成效进一步凸显。

 

 

 

遂昌县苏村特大型山体滑坡地质灾害避让搬迁项目

 

 

      因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死亡失踪人数,从“十五”期间的102人、“十一五”期间的90人、“十二五”期间的64人,下降到“十三五”期间的48人、较前三个五年分别下降了53%、47%、25%。

      “除险安居”三年行动

      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必须防患于未然。2017年,浙江启动地质灾害隐患综合治理“除险安居”三年行动(2017—2019年)。三年来,全省地质灾害隐患点数量从2016年的5220处减少至2019年底的727处,隐患点数量在全国31个省(区、市)排名由原来的第16位降至第27位;受地质灾害威胁人数从最高的18万多人减少至2019年底的2万余人,地质灾害风险得到有效降低。

 

 

常山县青石镇砚瓦山村彭家山滑坡地质灾害避让搬迁项目

 

       隐患静态管理转向动态风险管控

       由自然资源、应急管理、水利、气象等省级部门组成的全省山区地质灾害防范防治调研组,在开展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形成了《浙江省山区地质灾害防范防治专题调研报告》。该报告建议要强化地质灾害风险早期识别,加强地质灾害风险防范。

 

宁海县桑洲镇南岭村滑坡群虹吸排水综合治理工程

 

        2020年8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浙江省地质灾害“整体智治”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该方案要求,建立“一图一网、一单一码,科学防控、整体智治”的地质灾害风险管控新机制,构建分区分类分级的地质灾害风险管理新体系,形成“即时感知、科学决策、精准服务、高效运行、智能监管”的地质灾害防治新格局。

 

仙居县淡竹乡沙湾泥石流治理工程

 

       同年,自然资源部在浙江开展地质灾害风险管理试点,杭州市临安区成为全省试点,由此开启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从隐患静态管理向动态风险管控转变的新探索。

       浙江推进地质灾害风险管控试点工作,实施了“168”双控系统工程,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2021年在临安试点基础上,浙江选择杭州市和17个县(市、区)进一步扩面、深化试点。

 

遂昌县应村乡桃溪村半岭自然村地质灾害避让搬迁项目

 

       各试点地区结合当地实际,初步形成了地灾防治全流程闭环管理、切坡修路地质灾害易发性调查评价指标体系、降雨阈值精细化评价“一区一阈值”等一批试点成果,有力提升了风险识别能力、监测预警能力、综合治理能力、行政管理能力,为浙江的地质灾害风险隐患双控工作提供了案例和经验。 

 

 

 

 

 

 

 

发布时间:2022-10-14   来源:省自然资源厅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