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然温泉分级评定结果的公示
关于天然温泉分级评定结果的公示
由浙江省矿业联合会制定的《天然温泉分级及评定标准》(T/ZMA 001-2021)已经发布实施,2023年7月泰顺县承天氡泉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报送天然温泉分级评定申请。省矿业联合会组织相关地热专家按照《天然温泉分级及评定标准》进行了分级评定,现将评定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即日起至2023年9月6日截止)。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的形式将意见反馈至4153050@qq.com邮箱。
联系人: 汪 淼 13656813736 0571-85212655
附件:天然温泉分级评定结果表
浙江省矿业联合会
2023年8月30日
附件
天然温泉分级评定结果表
序号 |
申请单位 |
申请等级 |
评审意见 |
评定等级 |
1 |
泰顺县承天氡泉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 |
AAAAA |
氡泉系天然露头自流泉,其开采量为584m3/d;水温为61.5℃;水质偏硅酸浓度为100.9mg/L,氟浓度为15.8mg/L,氡浓度为111.7mg/L;按照标准,评定为AAAAA级别。 |
AAAA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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