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四川划定生态保护红线

 来源:自然资源报

  近日,《浙江省生态保护红线》和《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同期发布。

  浙江省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3.89万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面积和管辖海域面积的26.25%。其中,陆域生态保护红线面积2.48万平方公里,占全省陆域国土面积的23.82%;海洋生态保护红线面积1.41万平方公里,占全省管辖海域面积的31.72%。

  浙江省生态保护红线基本格局呈“三区一带多点”。“三区”为浙西南山地丘陵生物多样性维护和水源涵养区、浙西北丘陵山地水源涵养和生物多样性维护区、浙中东丘陵水土保持和水源涵养区,主要生态功能为生物多样性维护、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一带”为浙东近海生物多样性维护与海岸生态稳定带,主要生态功能为生物多样性维护。“多点”为部分省级以上禁止开发区域及其他保护地,具有水源涵养和生物多样性维护等功能。

  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14.80万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面积的30.45%。其基本格局呈“四轴九核”,分为五大类13个区块,主要分布在川西高原山地、盆周山地的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富集区和金沙江下游水土流失敏感区、川东南石漠化敏感区。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土地利用类型以林地、草地和河湖水域、自然湿地为主,其中林地面积占总面积的58.19%,草地面积占总面积的33.60%,河湖水域、自然湿地面积占总面积的0.78%。

  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后,四川省重点生态功能区内约80%的草本湿地和湖泊湿地、60%以上的森林生态系统被纳入红线管控,可有效保护四川自然生态系统60%以上的水源涵养功能和约50%的水土保持功能及全省95%以上的物种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