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大字的个中意旨 ——毛泽东主席题写“开发矿业”的缘由、蕴涵及意义解读(中)

来源:中国矿业报

  “中国人民从此站起来了!”1949年10月1日,毛泽东主席在天安门城楼上向全世界庄严宣告。

 

  新中国的成立,彻底改变了积贫积弱的旧中国受奴役、受压迫、受欺凌的悲惨命运,开启了中国社会主义革命与建设的新纪元。

 

  那么,新中国成立之初,毛泽东主席提出“开发矿业”的意蕴到底是什么呢?回顾当时的国内外形势以及稍后几年特别是我国“第一个五年计划”编制与实施的情况,我们不难找到答案:

 

  一、迫切需要恢复被战争损坏的矿山生产

 

  新中国成立之前的旧中国,大概是世界上最贫穷的国家之一。当时整个亚洲人均国民收入为44美元,而中国只有27美元,相当于亚洲国家平均值的2/3。加之由于列强的掠夺和多年的战争,近代兴建的一些矿山均遭严重破坏,设备陈旧损坏,井巷年久失修,采掘失调,后备可采资源情况不明,整个工矿业处于全面崩溃状态,矿工生活处于饥寒交迫状态。

 

  此时,毛泽东主席提出“开发矿业”,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无疑就是为了迅速恢复被破坏的矿业生产。事实上,中央人民政府为了恢复与发展矿业采取了系列措施并取得成效:一是在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设立了以陈云为部长的重工业部和以陈郁为部长的燃料工业部,负责组织管理与领导全国矿业开发工作。二是政务院于1950年12月22日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业暂行条例》,燃料工业部和重工业部于1951年4月18日联合编制与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业暂行条例细则》。明确指出,全国矿藏均为国有,分别由重工业部和燃料工业部主管。三是为了培养矿业人才,将焦作工学院从河南迁至天津,改名为中国矿业学院,由陈郁兼任院长,这是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一所矿业学校。其间还在南京成立了重工业部地质探矿专科学校,谢家荣任校务委员会主任委员;1952年,在长春和北京等地相继成立了包括北京地质学院在内的一批地质和矿业院校。四是运用东北等解放区恢复矿业生产的经验来指导全国矿业生产的恢复工作,包括在矿山企业进行民主改革,废除封建把头制度,由工人当家作主,并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奖励立功先进,发挥广大矿业职工积极性来恢复矿业生产。

 

  这些举措立竿见影。以全国最早全部解放的东北地区为例,从1949年春天起,在各厂矿掀起了恢复生产的热潮。工人群众以高涨的劳动热情和主人翁责任感,不计工时,不计报酬,献交器材,投入到抢修设备、修复厂矿的火热斗争中,沉寂多时的工厂矿山又响起机器的轰鸣声。如收归的国有大型企业鞍山钢铁厂,率先在所属29个厂矿发起恢复生产和立功运动。职工们纷纷赶回工厂。尽管没有工资,每人只发给少量口粮,干部、党员和工人群众、技术人员同心同德,不分昼夜地努力奋战,大大加快了厂矿设备修复的进度。仅两三个月,中板厂、焊接钢管厂、第一初轧厂等主干厂相继修复,投入生产。当年6月初,鞍钢炼铁厂二号高炉流出解放后的第一炉铁水。北京石景山钢铁厂等国营企业的职工在党组织的动员下,克服重重困难,不到半年时间就恢复了生产,并创造了历史上最好的生产成绩。

 

  在“开发矿业”号召的鼓舞下,通过采取上述一系列措施,矿山生产的恢复在短期内取得了引人瞩目的成绩,为后来矿业的大发展打下了一个很好的基础。

 

  煤矿方面。1950年6月,燃料工业部成立地质勘探室,负责全国煤田地质调查,煤田勘探,矿山恢复与改扩建中的地质工程测量、化验、资料编录等有关地质勘探事项。起初,地质工作主要在老矿区探边摸底,“就矿找矿”,稍后即向矿区外围发展,以求发现新的矿区。经过3年的努力,83%的国有煤矿矿山完成了恢复工作。全国煤炭生产能力增长到7000万吨,原煤产量1952年时达6149万吨,约为1949年的两倍。

 

  铁矿方面。为了恢复与发展钢铁工业生产,重工业部把恢复铁矿矿山生产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一批重点矿山恢复了生产。1949~1952年,这3年间共生产铁矿石近千万吨。其中,1952年生产铁矿石429万吨,为1949年的8.5倍。

 

  有色金属矿产方面。1952年,全国钨、锡、镁、钼、铜、铅、锌、锑等8种有色金属精矿产量达47697吨。

 

  金矿方面。在3年经济恢复时期,黑龙江的漠河金矿、吉林的夹皮沟金矿、辽宁的玉龙金矿、山东的玲珑金矿、河北的马兰峪金矿、湖南的平江金矿、广西的东南金矿等23处金矿均已恢复了生产。1952年,全国产金6.452吨,为1949年的1.6倍。

 

  建材非金属矿产方面。1952年,全国产水泥286万吨,平板玻璃200万箱,分别为1949年的4.3倍和3倍。

 

  化工矿产方面。1952年,全国生产磷矿石3.8万吨,为1949年的3倍;生产硫铁矿石21万吨,为1949年的2倍;生产化肥3.9万吨,为1949年的6.5倍;生产萤石矿2.1万吨,为1949年的8倍。

 

  石油方面。新中国成立后,为了恢复与发展国民经济,石油和煤炭等资源一样,成为非常急需的能源资源。当时主管石油和煤炭的燃料工业部作出了部署:一方面抓紧老油田的生产恢复,力求提高产量;另一方面在广泛征求李四光、黄汲清、潘钟祥、翁文波等地质专家意见的基础上,组织地质队伍在一批有一些工作基础的沉积盆地开展地质调查工作,并发现几十个可能的储油构造。陕西、甘肃、四川是当时这项工作的重点地区。在国民经济恢复时期,恢复了甘肃玉门油田、陕西延长油田和新疆独山子油田生产,1952年原油产量达19.55万吨,约为1949年的3.6倍。

 

  从矿山机构的制造与生产来看,在战乱中遭到破坏或倒闭的矿山,陆续投入生产,急需多种采矿设备。1950年10月,我国第一座年产2万吨的重型机器厂——太原重型机械厂开工建设,设计规模为金工产品8000吨、冷作产品5000吨、钢锭7000吨。1952年底,全国矿山机械产品产量由刚解放时的4800吨/年提高到33400吨/年;从1953年开始实施国家经济发展第一个五年计划,156项重点建设工程进展很快,陆续建起了抚顺重机厂、沈阳矿机厂、洛阳矿机厂、太原矿机厂、承德矿机厂、上海重机厂和汉阳机械厂等30余家能够制造矿山机械的工厂,为后期的矿山机械发展奠定了夯实基础,为促进建国初期的矿山生产和国民经济发展发挥了巨大作用。

 

  二、迅速组织开展大规模的地质找矿工作,对矿产资源情况进行勘查,摸清资源家底

 

  “地质工作搞不好,一马挡路,万马不能前行”,“地质工作者是建设时期的游击队、侦察兵、先锋队,是社会主义建设的开路先锋”。毛主席等中央领导清醒地意识到,新中国成立之初,经济建设百废待兴。无论是经济恢复时期还是随后实行的第一个五年计划,都对地质矿产资源提出了异乎寻常的迫切要求。

 

  1950年4月6日,李四光和夫人排除艰难险阻,在最需要的时候毅然投入祖国怀抱。5月6日,李四光和夫人抵达北京,住进北京饭店。第二天,周恩来即到住地看望他,同他谈了形势、地质工作和地质队伍的组建等问题。周恩来希望李四光除在中国科学院协助郭沫若作好自然科学方面的工作外,还要把组织全国地质工作者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主要责任担负起来。为落实周恩来的指示,李四光亲自草拟了一封关于如何组织全国地质工作的征求意见信,向当时留在中国大陆的299名地质工作人员发出了信件,信于5月中旬发出,到六七月份,陆续征得295人对于改进地质工作的意见。经李四光综合考虑,并同有关方面协商,提出了成立一会(中国地质工作计划指导委员会)、一局(矿产地质勘探局)、二所(中国科学院古生物研究所和地质研究所)的方案意见,很快得到政务院的通过和任命。在李四光为代表的地质科学家的领导和感召下,大批青年满怀振兴祖国的热情,不畏艰苦,投身地质工作,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他们把青春、激情,甚至生命,都奉献给了祖国的地质事业。

 

  1950年8月25日,国家成立了以李四光为主任委员、以谢家荣和尹赞勋为副主任委员的地质工作计划指导委员会(1952年改建为地质部),负责全国地质工作的规划、组织、指导与管理。在当时,中国地质工作计划指导委员会和地质部成立初期的主要任务,就是为鞍山、大冶、包头、石景山等几个“等米下锅”的钢铁厂解决急需的矿产资源。

 

  1952年初,在中共中央领导下,周恩来、陈云领导制订了我国的第一个五年计划草案(1953-1957年),并就苏联援助问题而率团访苏。在有关冶金项目的谈判中,由于地质勘探资料特别是矿藏量资料不完全,使许多项目和设计迟迟达不成协议。这印证毛泽东所警示的:“地质工作搞不好,一马挡路,万马不能前行。”因此,1952年8月7日,在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周恩来关于成立地质部的“说明”只有极为简短的一句话,周恩来说:“关于地质勘查的重要性,想大家已很知道,故成立了地质部”。这个似乎未作说明的说明,最好不过地说明了由于地质工作程度的薄弱,已直接影响到经济建设的发展。

 

  这个时候,中央对地质勘查工作进展情况的检查指导,不是以年、以季度,而是以月甚至是以周为期进行的。而在前苏联援建的著名的156项工程中,地质勘探类高达47项,占30%,可见当时开展地质找矿工作的紧迫性与极端重要性。

 

  三、争取苏联对中国矿业开发的支持与援助

 

  20世纪50年代是二战之后两极格局对峙最为激烈的时期。随着冷战的逐渐展开,以苏联为首的社会主义阵营与以美国为首的资本主义阵营之间的矛盾不断激化。两个阵营不仅在政治制度与军事实力上展开全方位竞争,还围绕着两种不同的经济发展道路展开了激烈较量。

 

  那个时候,以毛泽东同志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敏锐地意识到,随着新中国的成立特别是中国进入社会主义阵营,资本主义阵营势必对中国进行政治孤立、经济制裁与军事封锁,导致相比于战后处于资本主义阵营的日本与西欧各国,中国无法充分利用资本主义阵营充足的资金与先进的技术进行经济建设。而另一方面,社会主义阵营的苏联与一些东欧国家,有可能以资金与技术援助的形式积极支持中国的经济建设,来自苏联与东欧的经济援助在中国工业化的进程中起到重要作用。

 

  事实上,50年代尤其是一五计划实施期间,朝鲜战争的爆发加剧了东北亚的紧张局势。以美国为首的资本主义阵营依然没有放弃颠覆大陆的企图,中国周边的战争威胁并未消失。而在国内,随着国民经济全面恢复与初步发展,政治趋于稳定,经济秩序恢复正常,社会秩序较为安定,加快经济发展成为全国人民的一致要求,为大规模展开经济建设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因此,如何快速发展经济、巩固新生的社会主义政权成为执政者最为关心的问题。

 

  毛泽东访苏,经过长达两个半月的斗智斗勇,中苏两国政府之间的谈判于2月14日结束,双方签订了《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关于中国长春铁路、旅顺口及大连的协定》、《关于苏联贷款给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协定》、《关于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的补充协定》等协定。

 

  其中,《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同年4月11日起生效,有效期为30年。这个条约取消了1945年8月国民党国政府和苏联政府签订的不平等的《中苏友好同盟条约》。条约约定:“双方保证以友好合作的精神,并遵照平等、互利、互相尊重国家主权与领土完整及不干涉对方内政的原则,发展和巩固中苏两国之间的经济与文化关系,彼此给予一切可能的经济援助,并进行必要的经济合作。”在贷款协定谈妥之后,苏方要求中方提供它缺少的战略原料钨、锡、锑,以偿还贷款,双方为此商签了一个秘密议定书。稍后,双方还达成在中国创办石油、有色金属、航空和造船四个合营公司的协议。这是新中国利用外国资本促进工业化的最初尝试。

 

  事实上,苏联对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的援助从1948年即已开始。1949年1月,斯大林委托苏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米高扬秘密访华,在西柏坡会见了毛泽东,详细了解中国革命的情况和中共中央的政策。7月,他派刘少奇秘密访问苏联。在长达一个半月的时间里,刘少奇与斯大林进行了几次会谈,详细通报了中国革命的进程和新中国筹建情况。斯大林对中国革命给予高度评价,表示将全力支持新中国的政权和经济建设。对于中国寻求的经济援助,斯大林表示:尽管苏联也处于战后重建的困难时期,但为了帮助新中国的建设,准备提供3亿美元的贷款,帮助中国建设一批工业项目,还答应派苏联专家来中国进行协助和指导。8月14日,刘少奇与来华苏联专家的负责人柯瓦廖夫及苏联专家220人一起离开莫斯科回国,中苏两国专家共同研究苏联帮助中国建设的具体项目。毛泽东对访苏成果非常满意。

 

  毛泽东后来提到过当时的情况:“关于签订条约的问题当时对我们来说事关重大,将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今后发展的前景”。

 

  按照1950年2月14日中苏两国正式签订的贷款协定,苏联以年利1%的优惠条件贷款给中国3亿美元,用以购买苏联的机器、设备与器材,作为以上设备和技术援助贷款及利息的偿还,中国在十年内为苏联提供钨精矿16万吨、锡11万吨、钼精矿3.5万吨、锑3万吨、橡胶9万吨以及羊毛、黄麻、大米、猪肉、茶叶等。

 

  按照协定,我国“一五”计划期间(1953年-1957年)苏联对新中国工业领域的援助项目有156个。其中,1950年至1952年初,苏联帮助设计的项目共有42个,包括钢铁、煤炭、制铝等。1953年“5·15”协定确定的项目为91个,包括两个钢铁联合企业(包括采矿、选矿、炼铁、炼钢、轧钢等分厂),生产能力为年各产钢120万吨~150万吨。8个有色冶金企业,年产锡3万吨,铝1.5万吨,钼精矿1万吨,钨精矿3万吨,钡钛精矿13万吨。8个矿井、1个煤炭联合厂,年产煤能力共1990万吨;3个洗煤厂,能力共为年产450万吨。1个石油炼油厂,年处理原油100万吨。这些项目包括:鞍山钢铁公司、本溪钢铁公司的扩建、武汉钢铁公司、抚顺西露天矿、杨家杖子钼矿、大冶有色金属公司、洛阳矿山机器厂(矿山机械厂)、洛阳耐火材料厂、玉门石油公司、白银有色金属公司、云南锡业公司、东川矿务局、江西三大钨矿、平顶山煤矿、焦作煤矿、大同煤矿等等。

 

  从新中国成立之初到1960年,苏联专家援华达1.8万人次,仅1957年这一年,就有2298人来华。截至1960年底,“156项”建成133项,还有17项正在建设中。尽管在援助问题上苏联要价很高,但正如陈云同志所言:“那确实是援助,表现了苏联工人阶级和苏联人民对我们的情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