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文件规定
浙矿联〔2020〕37号
关于《天然温泉资源分级标准》团体标准
征求意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及专家: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温泉资源开发利用管理,维护消费者和矿业权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公众对温泉的认知度,以标准化创优温泉产业营商环境,浙江省矿业联合会牵头制定《天然温泉资源分级标准》团体标准。
按照有关团体标准工作程序,现将《天然温泉资源分级标准》(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公示期间,请各有关单位及专家认真研读,对本标准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并于2021年1月30日前将《团体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以电子邮件的方式返回浙江省矿业联合会秘书处。逾期未回复,按无意见处理。
联系人: 汪 淼
联系电话 : 0571—85212655 13656813736
电子邮箱:415305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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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2 天然温泉分级及评定标准(团体档准)浙江省矿业联合发布202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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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19 浙江省矿业联合会团体标准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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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19 浙矿联〔2020〕37号关于《天然温泉资源分级标准》征求意见的通知文件组合.pdf
끂969 1.37 MB -
2021-07-19 团体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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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19 天然温泉资源分级标准-征求意见稿-8(1).pdf
끂1047 751.46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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