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厅严抓采矿权实地核查 纳入设置出让、审批管理流程必需环节

来源:中国自然资源报

2月20日,浙江省自然资源厅通报了2018年度全省市、县发证采矿权实地核查工作抽查情况。结果表明,全省大部分地区开展采矿权实地核查情况良好,各采矿权界桩埋设基本符合要求,但仍存在未组织开展采矿权实地核查、界桩埋设不规范等问题。

 

据统计,2018年,全省市、县登记发证的新设采矿权共24宗,其中经营性采矿权9宗,工程性采矿权15宗。从抽取的4个市、8宗经营性采矿权检查情况看,主要存在5个问题:一是未组织开展采矿权实地核查工作。二是界桩埋设不规范,抽查的所有采矿权镀锌钢管桩面未标注采矿权名称简称,大部分采矿权界桩埋设深度不够,桩底未用石块水泥等加固而不够牢固。三是控制点缺失,抽查发现一些采矿权因测量单位没有布设控制点,控制点点位选择不当无法长期保存,采矿权人对矿区控制点桩的保护不够,对于控制点损坏的没有及时进行补埋等原因造成无控制点或控制点资料缺失。四是坐标系统未转换。五是实地核查工作不规范,个别承担实地核查工作单位提交的核查成果不规范。

 

浙江厅要求,各地要将采矿权实地核查工作纳入采矿权设置出让及审批管理流程的必需环节,全面实施采矿权实地核查制度。对本次核查发现问题的县(市、区),所在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认真自查、全面整改,所在地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做好整改的督促和复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