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2018年度浙江省地矿信用等级名单的通告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2018年度浙江省地矿信用等级名单的通告

浙自然资函〔2019〕41号

 

根据《浙江省采矿权人信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浙土资办〔2014〕95号)、《浙江省探矿权人信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浙土资发〔2016〕37号)、《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地矿中介服务机构信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浙江省地矿专家信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土资发〔2016〕16 号)和《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修订浙江省地矿信用等级评价标准的通知》(浙自然资厅函〔2018〕160号)规定,开展了2018年度地矿信用等级评价,确定了2018年度全省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企业、地矿中介服务机构信用等级名单和移出专家库评审专家名单,现予以通告(名单详见附件)。

 

     附件:2018年度浙江省地矿信用等级名单.docx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2019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