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矿联绿矿联盟召开构建绿色矿业发展体系研讨会

助推浙江绿色矿山高质量发展

省矿联绿矿联盟召开构建绿色矿业发展体系研讨会

4月20日,省矿业联合会绿色矿业第三方评估联盟理事会(以下简称联盟理事会)在杭州召开构建浙江绿色矿业发展体系研讨会。听取“绿色矿业遴选第三方评估流程”(以下简称绿色矿业评估流程)和“绿色矿山评价指标量化标准”(以下简称绿色矿山评价标准)两个行业规范性文件(讨论稿)。

  省矿业联合会副秘书长段卫国和联盟理事会各位理事以及有关专家出席会议。联盟理事会理事长谢立刚主持会议

段卫国代表省矿业联合会对联盟理事会在2020年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表示祝贺和感谢,对今年的工作特别是绿色矿山体系建设等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

研讨会上,省核工业二六二大队副总工杨国杏和湖州新开元碎石有限公司副总工姚金根分别代表起草单位对制定“绿色矿业评估流程”和“绿色矿山评价标准”两个行业规范性文件的修改情况作了说明。会议认为,这是构建绿色矿业发展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有利于加快浙江矿山企业转型升级,规范绿色矿业评估的公正、公开、公平,对助推浙江绿色矿山高质量健康发展,实施“十四五”规划具有重要意义。会议围绕“讨论稿”中就绿色矿业评估流程的内业评估、现场评估、整改复查、报告编制及审核和绿色矿山评价指标的层级、分值、量化标准、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等方面提出了很好的修改补充意见,积极为构建浙江绿色矿业发展体系建言献策。

谢立刚首先感谢起草单位和各位理事及专家对两个规范性文件提出很有价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下一步在修改完善中需把握好以下原则:一是要充分体现和符合国家颁布的规范性标准;二是要创新,修改、调整和补充符合浙江绿色矿山评价体系的2级、3级指标;三要突出以智能化矿山建设为重点,充分利用好资源,分类细化标准,制定出更具浙江特色的绿色矿业评估与评价体系。经过起草单位和各位理事、专家的共同努力,争取6月份出台两个行业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好联盟理事会的职能,向建党百年献礼。

会议还达了2021年全省地矿工作会议和省矿联五届理事会第二次常务理事会议主要精神;总结了联盟理事会2020年的工作;讨论确定了2021年主要工作任务。(省矿联秘书处